各系、各位教职工:
根据《江苏师范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办法》(苏师大发〔2013〕33号)和《关于做好江苏师范大学新一轮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院具体情况,进行新一轮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要求
学院依照《江苏师范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办法》(苏师大发〔2013〕33号),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步骤和时间安排,开展新一轮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各位老师请按照设置的岗位及申报条件进行申报。
二、岗位聘用组织权限
学院负责四级、七级及以下教师岗位;四级及以下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七级及以下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岗位聘用。
二级、三级、五级、六级教师岗位(含“双肩挑”岗位);三级及以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六级及以上管理岗位由学院负责推荐,经校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委员会和管理岗位聘用委员会评审后,报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三、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的步骤和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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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月18日—20日: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对教学情况和科研成果一览表进行审核,并将拟聘人员结果报送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办公室,同时上报聘用工作材料。
4.5月21日—31日: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办公室审核各单位聘用结果;校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委员会、管理岗位聘用委员会和工勤技能岗位聘用委员会进行评审,提出具体聘用意见,并提交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下发聘用通知。
5.6月1日—11日:学校与教职工个人履行聘任手续,签订《江苏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四、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涉及的人员范围
属我校事业编制在编在岗教职工及由学校与之签订用人合同的人事代理人员。对2013年1月1日至新一轮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期间,办理退休手续且执行专业技术工资的人员,符合高岗申报条件的,可参与高岗的竞聘,不占学校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但同样需要参与学院岗位的申报。对于已办理延长退休手续的教师,如不再参与新一轮岗位聘用,经个人申请、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可按现聘岗位办理退休手续。
五、教师上报材料及要求
1.江苏师范大学岗位聘用申请表(附件2)一式二份。
根据《江苏师范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办法》(苏师大发〔2013〕33号)和《化学ylzzcom永利总站线路检测岗位设置与聘用暂行办法》要求,选择填写《岗位聘用申请表》;
2.申报二级、三级、五级、六级教师岗位(含双肩挑),三级及以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在填写江苏师范大学岗位聘用申请表(附表2)的同时,还需填写教学情况一览表(附件3)和科研情况一览表(附件4)。同时提供获奖证书、科研成果、专利证书原件,科研项目立项书或结项书等支撑材料。
六、有关情况说明
1.岗位聘用时,由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研究,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聘用人选(赞成票数达到三分之二(含)以上者为通过)。
2.严格在学校分配的职数限额内聘用人员。
3.凡在外进修及攻读学位人员、单位公派出国人员、短期病事假产假人员、
下列人员暂缓聘用:(1)经学校批准因私出国保留公职人员;(2)单位公派出国到期未归人员;(3)病、事假离岗超过半年的人员;(4)受到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无明确结论的;(5)其他应暂缓聘用的人员。
4. 关于时间界限。应聘人员的年龄计算、任职年限、现学历学位取得时间、论文(著)公开发表出版时间、科研项目获得时间及科研成果通过鉴定或完成时间、专利授权时间等,均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业绩要求均为聘期内或近三年(2010.1.1—2012.12.31)完成或获得。
5. 关于论文(著)要求。论文(著)须是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的。在增刊、内刊、专辑、论文集、新闻出版总署和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公布的非法出版物上以及作为第二作者发表的论文或参编个别章节的书籍,不得作为评审材料上报。
附表:
化学ylzzcom永利总站线路检测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三日